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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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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8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钱建林、崔根良、尹纪成、鲍继聪、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虞卫兴、徐晓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 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 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未表决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2.01-2.20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6,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有效。

4、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亘、司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崔根良先生通知:

崔根良先生于2015年9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2,000万股(原质押股份为4,000万股,2015年9月24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4,000万股公司股票增至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15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7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95号)

2017年11月28日,崔根良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其中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7-121号)

2017年12月15日,崔根良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另外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崔根良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70,97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2,37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占崔根良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78%。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