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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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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7-10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于2017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7年12月18日公司接到大股东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木隆投资”)的通知:其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陆续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5,205,400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至此,增持人万木隆投资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自2017年6月16日增持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将继续从二级市场上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万木隆投资

2、增持目的: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指导精神,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以及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的要求,致力于通过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上市公司提供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基于对国家经济、民族工业的长期看好以及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5、本次增持详细情况

6、本次增持前,万木隆投资持有金洲管道股份73,541,388股,占金洲管道股份总额的14.128%;本次增持后万木隆投资持有金洲管道股份78,746,788股,占金洲管道股份总额的15.128%。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万木隆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增持均价为人民币9.708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7月6日《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间,万木隆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205,444股,占公司总股本1%,增持均价为人民币9.0099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8月31日《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3、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万木隆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205,382股,占公司总股本1%,增持均价为人民币9.185402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1月16日《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

4、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万木隆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205,401股,占公司总股本1%,增持均价为人民币8.171907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2月1日《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5、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万木隆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增持均价为人民币8.5086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2月18日《关于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

至此万木隆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6,027,027股,占公司总股本5%,增持金额23,208.0687万元。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增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大股东万木隆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公司大股东万木隆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严格履行了与本次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万木隆投资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万木隆投资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