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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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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
国防科工局批复暨进展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7-13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

国防科工局批复暨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购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光股份”)部分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事宜,需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

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收到福光股份转来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下发的《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闽科工函[2017]40号),全文如下: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7]1426号)精神,经国家科工局对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查,原则同意上市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你司部分股权。本意见仅限于对本次资本运作的军工事项审查;军工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意见如下:

一、本次资本运作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你司与上市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均须按照《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计[2016]209号)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军工事项特别条款,上市公司章程履行法定程序后报我办备案。

二、上市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资本运作完成后,你司应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书面报告有关变化情况;按规定开展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和处置,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安全保密管理资质等相关事项的变更手续。后续重大军工事项,应按有关规定报审。

四、本意见有效期24个月。

至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已获得国防科工局的正式批复。公司将继续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