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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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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2242”)保本周期到期转型安排,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鉴于本基金将于2017年12月29日保本周期到期并实施转型(转型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到期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77号)的注册募集,《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2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5年12月29日)起至2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2个公历年后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29日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本基金的到期期间内,即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业务的其他基金;

(3)选择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转为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到期期间内做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期间内,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何种选择,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在到期期间内,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的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转入“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及转型后的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

(1)在本基金的到期期间,即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5日15:00),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自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即2018年1月6日)起,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3个月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日期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即2018年1月6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别提示: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风险收益特征与转型前差异较大,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时在到期期间作出审慎选择。

本公告仅对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到期期间选择、费用安排及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进行提示性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运作具体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获取相关信息。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元时,本基金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国投成长,基金代码:161223)、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级,基金代码:150213)及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场内简称:成长B级,基金代码:15021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12月21日,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情况,因此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和场内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与国投创业成长B份额的上市交易、与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配对转换,以及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