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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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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14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陈清州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现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正如下:

补充内容如下:

1、借款用途:本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借款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

2、不通过银行融资的原因:本次借款期限较短且希望能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提前还款,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协商,提前10日通知即可免罚息还款,而银行贷款一般期限固定,提前还款条件相对严格,在银行贷款期限上较难与本次资金需求匹配;单笔超过1千万人民币的银行贷款一般要求受托支付,公司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需要借款资金使用相对灵活,银行贷款较难满足本次资金用款需求。

3、利率对比:本次借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当前基准利率4.35%)。目前市场流动性收紧,银行贷款规模紧张,银行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借款相较银行贷款成本更优。

4、资金来源:本次借款的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及部分投资收益。

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2、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单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上述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更正后:

2、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