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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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3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已于2017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郭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月8日 (具体详见《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郭琴女士、丛克春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10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18年1月8日到期。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月8日(具体详见《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4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2: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7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8月2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月8日,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监事赵敬国先生、刘承通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5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8日)。

2017年8月2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月8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西173号鲁抗经营大楼12楼1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8日

至2018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以上第一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股份由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于 2018年1月 5 日(8:00-17:00)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的委托书)到公司规划投资部登记(鲁抗经营大楼 606 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参照格式附后)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西路 152 号 邮编 272021

联系电话:0537-2983060 或 2983142 传真:0537-2983097

联 系 人:田立新 包强明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