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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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关联方中国华电
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7—07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关联方中国华电

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年9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将获得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8,000万元暂以委托贷款形式注入公司,委托贷款期限1年。经公司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展期1年。经公司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对该项委托贷款续贷,续贷1年,公司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使用资金时间计算。

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以下简称:南自总厂)以现金38,412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对华电集团的专项债务,包括偿还此项委托贷款 38,000 万元;2016年7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2210号《关于核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017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完成。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8月22日、2015年9月10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19日、2017年8月26日、2017年9月20日、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如约向华电集团支付委托贷款利息,未发生逾期支付的情况,其中2017年支付利息1,564.96万元。

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提前向华电集团归还委托贷款本金38,000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7年12月22日实际汇付至华电集团账户。

本次提前归还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