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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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 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7-04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1日,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用”)书面通知,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承诺事项说明

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披露《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

持股份计划公告》(详见公告临2016-043),公司控股股东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5,000,000股,不高于100,000,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为:A股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B股不超过美元1元/股。

二、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大众公用合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1,826,106股,占总股本0.0772%,增持价格区间为人民币4.96—4.99元/股;大众公用一致行动人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和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合计增持本公司B股股票19,310,374股,占总股本0.8168%,增持价格区间为美元0.670—0.737元/股。本次增持后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470,362,374股,占总股本的19.896%;共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159,749,475股,占总股本的6.757%。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630,111,849股,占总股本的26.653%。

本次股东增持承诺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其他情况

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将积极关注股东有关承诺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股东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