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136530 证券简称:16深燃01
证券代码:136846 证券简称:16深燃02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3号),现将有关核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136530 证券简称:16深燃01
证券代码:136846 证券简称:16深燃02
深圳燃气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减持计划披露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深圳燃气”)副总裁陈秋雄先生、郭加京先生、总经济师薛波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37,058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深圳燃气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陈秋雄先生、郭加京先生、薛波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672,460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0.03%),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21-22日,郭加京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50,4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4.9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8%,减持数量已超过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郭加京。
2.持有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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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深圳燃气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因个人资金需求,陈秋雄先生、郭加京先生、薛波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672,460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0.03%),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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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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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雄先生、薛波先生尚未实施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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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陈秋雄先生、郭加京先生、薛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