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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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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6月16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以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及6月19日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一、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 年 9月 22日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及认购资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85,000,000.00元购买了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88天理财,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2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85,000,000.00元,并收到理财收益942,684.93元。

公司于2017 年 9 月 25日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及认购资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60,000,000.00元购买了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利宝”至尊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C17132期)理财,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1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60,000,000.00元,并收到理财收益627,830.14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0.6亿元。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8,429,05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号 )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1,000,000股,并于2016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华投资”)、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投资”)、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精传动”)、徐建民、马金龙、陈信元,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58,429,050股,将于2017年12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之鸿华投资、祥禾投资、高精传动、徐建民、马金龙、陈信元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傅明康、傅凌儿、王烨、张建中、徐建民、陈伟忠、陈建军、虞洪康、范信龙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8,429,0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7%。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