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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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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7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工业路8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白丽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柴琇女士、董事任松先生、陈运先生、吕厚军先生、祝成芳先生、独立董事苏波先生、常秋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计平女士、职工监事高坤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白丽君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昕、周绮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