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10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