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玉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203,348,000.00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7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200,000,000.00人民币元
变更后:203,348,000.00人民币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497号《验资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止 2017 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10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3,34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认购款合计28,223,6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叁佰叁拾肆万捌仟元(¥3,348,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875,640.00元,由此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48,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348,000.00元。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为 334.8万股已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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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有关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9)。
一、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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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受托人均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上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上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