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5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负责武汉中央商务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为推进武汉中央商务区宗地14B项目的开发建设,武汉公司拟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9亿元的融资。本公司须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规模:9亿元。
(3)融资用途:用于武汉中央商务区宗地14B项目运营建设。
(4)融资期限:自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至2022年5月3日止;可提前还款。
(5)风险保障措施: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本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的股权以及相关权益,即对应的注册资本为41,666.67万元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大厦公司”)负责武汉中央商务区香海园、兰海园、碧海园、泛海财富中心、武汉中心大厦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为推进武汉中央商务区地标建筑——武汉中心大厦项目的开发进度,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25亿元的融资。本公司须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融资规模:25亿元。
(3)融资用途:其中,20亿元用于置换武汉中心大厦公司在金融机构存量授信;5亿元用于支付武汉中心大厦项目建设所需工程款、建材款、设备款。
(4)融资期限:24个月,可提前还款。
(5)风险保障措施:由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武汉中心大厦公司以其持有的武汉中心大厦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7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约972.28亿元(其中本公司为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00亿元、5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上述信息详见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均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按照上述授权审批了上述新增担保事项。上述新增担保事项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12层
2.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3.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98.67%,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33%
6.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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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9层912室
2. 法定代表人:陈贤胜
3.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与期限内方可经营)
5.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有武汉中心大厦公司100%股份。
6.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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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申请的融资款项,有助于推进项目开发进度,加速土地价值释放。考虑到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经营管理稳健,负责的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情况良好,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现金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除公司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印度尼西亚棉兰燃煤电厂项目(由公司境外附属公司PT.MABAR ELEKTRINDO负责开发建设)内保外贷(金额为7,900万美元)业务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9,155,622.69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99.63%。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