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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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06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周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实际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配合公司交通事业板块、国际业务板块及融资租赁板块业务,以及新设子公司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快速拓展的战略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实际使用人民币授信额度95亿元(含信用证表外融资),峰值不超过人民币授信额度100亿元(含信用证表外融资),有效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下一次公司董事会审议向银行申请实际使用额度的议案之日。以上数据为含保证金的融资金额。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66)以及独立董事意见书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融资协议和对外担保协议等文件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2018年度在单一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情形下,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银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银行授信协议、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进口开证、进口信用证押汇及外汇保值等文件);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对外担保业务所需的相关银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核保书等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6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推进公司布局东部沿海城市及海外市场的战略,经初步测算,2018年公司拟为2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450,000万元人民币,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5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共计2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公司2018年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4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 具体明细如下:

2018年控股子公司被担保额度统计表(单位:万元)

上述公司为27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合计为4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65.56%,在此额度内,可在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此外,公司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6.49%。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湖北浙商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拓钢铁有限公司、贵州中拓钢铁有限公司、广西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提供50,000万元、50,000万元、4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的担保,合计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5家全资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明细如下:

2018年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统计表(单位:万元)

5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000 万元,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未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鉴于公司拟进一步拓展在东部沿海城市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在控制总体担保额度的前提下,为保障2018年度各项业务的融资需求,综合考虑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信水平及融资能力,公司相应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理增加对东部沿海区域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适当减少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公司2018年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1,000 万元,符合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需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汽车贸易业务及供应链管理及金融服务,资金需求较大,故所需担保额度较大。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需求相应调整了担保额度。经评估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融资能力后,我们认为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总体良性发展,且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已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措施或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保障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8年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1,000 万元,符合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需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8,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34.61%,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客户的担保余额为106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26%。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信贷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