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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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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 060

东方电气股份有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朱元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元巢先生因到年龄退休,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元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朱元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元巢先生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公司董事会对朱元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17-06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磊先生。

4、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黄伟先生、董事张继烈先生、董事谷大可先生、董事徐海和先生、董事陈章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文利民先生、监事王再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18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等交易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2018财务服务框架协议〉等交易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接收国防科工局项目资金并转增国有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丽雅、李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