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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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技术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计划增持的股票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7.80元/股,在计划增持价格范围内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3,00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27日收市后,中国生物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2,677元。增持股份总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股份总金额区间下限的50%。

现将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生物。

(二)控股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2017年12月27日收市后,中国生物持有公司股份333,092,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1%。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血液制品市场未来前景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 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三) 增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计划增持的股票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7.80元/股,在计划增持价格范围内增持的总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且增持主体不会在下列期限内增持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10日内;(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中国生物的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17年12月27日收市后,中国生物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2,677元。增持股份总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股份总金额区间下限的50%。

四、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五、 其他说明

(一) 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四)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五)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中国生物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六)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