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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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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三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公司601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代)吴远亮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572,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6.565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162,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6.510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0551%。

3、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062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对外转让所持有的

深圳市电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等相关公告,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截至2017年6月30日电明科技的每股净资产1.30元,股权转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与深圳市富盈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盈昌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7)第186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6,743.32万元。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股权转让数量为7,950,000股(占电明科技总股本的15%),股权转让金额为25,114,980.00元,股权转让价格约为3.16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截止到2017年12月27日,公司已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股权转让数量为7,950,000股(占电明科技总股本的15%),股权转让金额为25,114,980.00元,股权转让价格约为3.16元/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