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股票简称:ST保千里公告编号:2017-141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7年12月15日起股票停牌期间对原控股股东庄敏涉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核查工作,董事会核查出公司部分存在问题的对外投资、大额应收账款交易、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并已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相关事项。公司股票因上述事项停牌期满。

2017年12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财产损失情况、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实际控制权情况及公司面临的其他重大风险等内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7年12月28日,公司股票因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继续停牌一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42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深圳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关于华融通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深圳中院(2017)粤03财保8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12月25日,深圳中院轮候冻结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854,866,093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上述华融通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公司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其中,庄敏已将其持有的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庄敏已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同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167,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执行多轮司法轮候冻结,分别为78,000,000股、78,000,000股、776,866,093股,深圳中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待进一步查明,该等股份能否以及何时进入拍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庄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周培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再次变动的可能性。

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如果庄敏持有的股份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