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7-08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2月28日上午9:30分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授权经营层参与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公开转让竞拍的议案》
内容:《关于授权经营层参与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公开转让竞拍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9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经营层参与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公开转让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农资”)将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网络竞价的方式按现状公开转让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34%股权,为继续推进公司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战略,锁定白银上游资源,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参与四川农资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的公开转让竞拍。
(二)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参与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公开转让竞拍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该项投资具体事宜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
2、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21,000万元限额内实施本次竞拍的出资,具体情况视市场行情而定;
3、签署与本次投资的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投资的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竞拍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方概述
公司名称: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20828244N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12号8楼
法定代表人:苟学川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饮水机及处理设备的维修;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的股权。
(一)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68680714XA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21号
法定代表人:廖晓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8日
经营范围: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帮浦矿区东段铅矿、锌矿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工程机械设备、土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中药材(不含贵重药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金和矿业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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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和矿业总资产25,500.17万元,净资产18,130.7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89.47万元,净利润2531.19万元(上述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金和矿业总资产24,044.57万元,净资产17,918.38万元;2017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59.57万元,净利润-225.6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47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1,129.29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42,998.53 万元,增值率237.16%。
(五)其他情况
公司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参与竞拍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和矿业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司,如本次竞拍成功,金和矿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加强对金和矿业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夯实公司上游产业链的发展。如本次竞拍不成功,金和矿业仍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影响。
由于本次竞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