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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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15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女士的通知:

朱文怡女士于2017年12月27日将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35,458股股份质押给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期限至2020年6月13日,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质押是对朱文怡女士于2016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32,019股股份质押给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46)。因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每10股转增8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质押股份数量由8,351,122股变为15,032,019股。

截至本公告日,朱文怡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17,422,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6%。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9,837,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8%。

本次质押用于对朱文怡女士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朱文怡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其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个人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本次质押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风险时,朱文怡女士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15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 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7,87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81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6,06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1,80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3,89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5,93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7,96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7,96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19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09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38%和28.8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