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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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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拟对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并进行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名杨登瑞先生、史建明先生、韩东平女士、何慧梅女士、黄海伦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韩东平女士、何慧梅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韩东平女士、何慧梅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审核。

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本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3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登瑞,男,195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史建明,男,1968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职员、副科长、科长,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副行长,浙商银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行长,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行长。

韩东平,女,1965年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规划处副总经济师。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慧梅,女,1979年5月生,本科,律师。现任黑龙江博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黄海伦,女,1987年1月生,硕士。历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3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了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决定提名叶正猛先生、钟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正猛,男,1958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钟赟,女,1980年6月生,本科,助理经济师。历任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业务主管、财务部经理助理、内蒙古新湖化工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现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二部副总经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3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职工大会,本公司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选举王锦岐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王锦岐先生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王锦岐先生简历

王锦岐,男,1965年2月生,大专,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哈高科佳木斯中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3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5日

至2018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