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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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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7-106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平波、刘建、陈说华、雷良军、唐伟林、张志威、夏先胜、刘杰、钟平、吴丰江、叶道贵、胡汉明、刘开付、方荣水共1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n.cn/)。

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由143,186.5568万股减少至143,068.556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186.5568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43,068.5568万元(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项正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变动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为准)。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