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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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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4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辉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夏九才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冯武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与安彩太阳能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河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07,835,6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2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海莲、宋会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4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在河南投资集团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4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在河南投资集团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职工监事夏九才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机构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4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处理50万方液化工厂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2013年5月7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3〕第27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37,0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42,200万元建设1440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以下简称“超薄玻璃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17年11月30日)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公司2013年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37,0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使用募集资金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另外,公司使用5,391.10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超薄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原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年产1440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200万元。2013年10月,公司将超薄玻璃项目变更为日处理50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液化工厂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27,227.90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拟使用资金额的64.52%,占总筹资额的27.43%,加上前期以募集资金5,391.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原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利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2,619万元,剩余9,58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增资安彩能源由其组织实施安彩能源西气东输豫北支线与中石化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披露的公告临:2016—054)。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截至2017年11月30日)

注:上述期末余额为公司和安彩能源两个募集资金账户的合计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公司液化工厂项目总投资额为32,619万元,原计划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截至2017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3,323.39万元。

近年来LNG需求量有所增长,但在进口LNG低价冲击下,LNG终端销售价格一直处于相对低位。受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2017年四季度以来,天然气需求量增长迅速,LNG终端销售价格增长幅度较大。由于气源紧张,以及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的政策导向,国内LNG液化工厂开工率明显下降。随着环保政策的持续推进,清洁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以及天然气气源稳定供应是国内LNG液化工厂正常运转的要件。

公司50万方液化工厂项目因配套供气管道对接工程涉及审批事项流程较长等因素,给该项目的后续建设运营带来不确定性影响。结合LNG液化天然气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在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项目完成后工艺流程和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延长液化工厂项目的竣工投产期,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50万方液化工厂项目建设时间超过原定计划,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发展战略的落实。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

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公司将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力度,尽快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运营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对策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彩高科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安彩高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4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能源”)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2013年5月7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3〕第27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37,0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42,200万元建设1440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以下简称“超薄玻璃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公司2013年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37,0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使用募集资金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另外,公司使用5,391.10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超薄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3年10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薄玻璃项目变更为日处理50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27,227.90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拟使用资金额的64.52%,占总筹资额的27.43%,加上前期以募集资金5,391.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原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利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2,619万元。剩余9,58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增资安彩能源由其组织实施安彩能源西气东输豫北支线与中石化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披露的公告临:2016—054)。

2016年12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2013年到位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0,373.3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47.23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28日,安彩能源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归还至募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审议程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请董事会批准安彩能源使用当前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安彩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安彩能源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下,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安彩能源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安彩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安彩能源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机构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安彩能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认为:

安彩高科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安彩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安彩高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