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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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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8-00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黄厄文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厄文女士(以下简称“黄厄文”)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黄厄文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10月24日、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视觉中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视觉中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黄厄文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黄厄文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9,9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5%。本次减持后,黄厄文持有公司股份30,7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黄厄文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27日之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了12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黄厄文减持股份的来源:2014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同时向17名自然人股东发行471,236,736股股份,本次黄厄文减持股份的来源即为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2017年12月29日,黄厄文本次减持公司股份9,9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5%;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39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60%,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额(本次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69.9921%;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30,7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8%。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 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 黄厄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后,黄厄文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视觉中国

股票代码:000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黄厄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南9楼52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南9楼52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8年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视觉中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厄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8193905****2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南9楼522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南9楼52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个人投资需求及财务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了《视觉中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厄文持有公司股份60,14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黄厄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9,39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6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为30,746,8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7,500,000股,其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视觉中国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厄文

签字:

2018年1月2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黄厄文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厄文

签字: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