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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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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的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221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向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等5家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59,540,229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0元。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相关手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4年12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59,540,22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2,248,703股。

2、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分配前总股本362,248,703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108,674,6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362,248,703股增至470,923,313股,其中:有限售股条件的股份数量17,862,068股,限售股A股股票数量总额也由59,540,229股增加至77,402,297股。

3、2015年12月25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69,602,297股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4、此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70,923,31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7,8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不得转让。截至公告日,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严格遵守锁定期承诺。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人变更情况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作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张昱先生、王义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7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发来的《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报告》,鉴于王义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决定委派陈代千先生接替王义先生,与张昱先生继续履行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昱先生和陈代千先生。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发来的《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报告》,鉴于陈代千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决定委派汤毅鹏先生接替陈代千先生与张昱先生继续履行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昱先生和汤毅鹏先生。

3、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6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发来的《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报告》,鉴于汤毅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决定委派梁彬圣先生接替汤毅鹏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昱先生、梁彬圣先生。

4、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9日再次收到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发来的《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报告》,鉴于张昱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决定委派钱亮先生接替张昱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钱亮、梁彬圣先生,持续督导期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新赛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之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ST新赛 公告编号:2018-00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如: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0日10 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0日

至2018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8: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909—2268189

2、传 真:0909—2268162

3、联 系 人:高维泉、毛雪艳

4、邮 编:833400

5、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