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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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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一次
分红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4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内收益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封闭期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8年1月8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4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自2018年1月5日起(含2018年1月5日)对长信利息收益货币(交易代码:A类519999,B类519998)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的金额超过1亿元,则1亿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亿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的金额超过1亿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亿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2.2在长信利息收益货币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利息收益货币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4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8年1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 “博云新材”(股票代码:00229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博云新材”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