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8-001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陈鸣先生因已退休,于2017年12月27日书面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陈鸣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陈鸣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鸣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爱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接替陈鸣先生职务。
监事会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提名王爱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月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王爱清:男,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电子技术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北京市电子工业房屋修建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8-002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9日
至2018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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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18年1月4日公司披露的 “临2018-001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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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