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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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试点开展跨境业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无异议复函的公告

2018-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0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试点开展跨境业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无异议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华泰证券试点开展跨境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部函[2017]3004号)。

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无异议:

“(一)以自有资金参与境外交易场所金融产品交易,以及投资于其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允许投资的境外金融产品或工具。

(二)与境内外交易对手签订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含ISDA、CSA、NAFMII及SAC等),参与场外金融产品交易,及向你公司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服务。”

复函同时要求,公司开展跨境业务应严格控制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0%,相关业务规模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内同类型业务的投资规模计算,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公司参与上述业务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复函要求,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客户风险管理需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