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之赎回“本利丰·34天”及“本利丰步步高”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8-00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之赎回“本利丰·34天”及“本利丰步步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将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告临 2016-046)
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城镇运营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告临 2017-064)
一、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之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2017年12月1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0%,产品期限为34天,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2月2日。(详见公告临2017-066)
2018年1月5日晚间,城镇运营赎回的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已全额到账,赎回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38,465.75元。
(二)2017年12月25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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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在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详见公告临2017-071)
2017年12月29日,城镇运营部分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1,506.85元。(详见公告临2017-075)
鉴于城镇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2017年1月8日,城镇运营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本次赎回本金人民币18,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58,794.52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暂未赎回的余额为0元。
二、 城镇运营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本次赎回的情况不再列举)
1、2016年12月6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在农业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1月10日,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421,917.81元。(详见公告:临2016-057、临2017-001)
2、2017年4月18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5月23日晚间,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80,547.95元。(详见公告:临2017-020、临2017-029)
3、2017年5月25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6月29日晚间,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810,410.96元。(详见公告:临2017-031、临2017-039)
4、2017年9月12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本产品在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详见公告临2017-056)
2017年10月26日,城镇运营部分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1,260.27元。(详见公告临2017-061)
2017年11月30日,城镇运营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17,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85,438.36元。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城镇运营已全额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告临2017-065)
5、2017年9月30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2017年11月4日,城镇运营全额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18,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536,547.95元。(详见公告临2017-059、临2017-062)
(二)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无。
三、 截止本公告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