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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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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汉股份”,证券代码“000615”,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1月10日、1月11日、1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8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该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正在设立过程中,设立项目公司的有关事宜也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除此之外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关方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4900万—373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127.92%— 241.4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