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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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监周广阔先生于2018年1月1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周广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周广阔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监职务。辞职后周广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梯队建设良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对周广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IPO及信息披露、规范经营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周广阔先生出具的书面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关彦斌先生召集,通知及议案于2018年1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延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延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张延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三年。

现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张延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延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1. 张延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律师资格。曾任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2. 张延辉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 张延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4. 张延辉先生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张延辉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聘任张延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延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张延辉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综上,同意聘任张延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延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