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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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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 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92号),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提交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增主要源于政府补助及理财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金额较大。基于前述情形,请公司充分披露连续送转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匹配性。请公司董事会对此充分发表意见。

二、根据前期公告,公司董事会曾于2017年8月10日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该方案由董事会提议并已实施完毕。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再次提出送转方案,间隔不足6个月。请相关股东明确披露再次提出送转方案,并导致公司半年内连续送转的真实意图和考虑。公司董事会应对此充分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送转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