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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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8-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33 股票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8-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轩松先生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函。上述函件称张轩松先生于2018年1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进行本公司股份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6,34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

张轩松先生原先持有本公司股份1,804,179,6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5%。上述减持完成后,张轩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37,836,2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11%。张轩松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为非限售流通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股份及部分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本次减持股份的受让方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详见2017年12月1日上交所官网披露的《永辉超市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7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股权转让予林芝腾讯的公告》,称张轩松先生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230,586,026股予林芝腾讯,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中,尚未交割完毕。除此之外,张轩松先生过去12个月没有减持过公司的股份。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完成后不会影响控股股东的地位。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8-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份回购开始及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购股份数量:166,343,400股;

●回购价格:9.77元/股。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 股份回购数量和金额

2018年1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张轩松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66,34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4%,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1,625,695,074.01元。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回购数量不超过166,671,300股,实际回购166,343,400股,比上限少327,900股,是由于在实施计划期间一名激励对象(核心业务骨干)离职。

二、 股份回购期间

本次股份回购自2018年1月22日开始,至2018年1月22日结束。

三、 股份回购成交价格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的成交价格为9.77元/股。

四、 回购股份状态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按规定将该股份用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在回购专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2018年1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户资金余额33,304,925.99元。公司拟将其转回银行账户,剩余资金将继续作为银行存款。

五、 股份回购合法合规的自查说明

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股份回购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8-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腾讯”)就对Carrefour China Holdings NV(一家荷兰公司)的或有投资与Carrefour SA达成股权投资意向书。上述三方将协作共赢,在供应链整合、科技应用和业务赋能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

上述拟投资事宜及有关合作尚处于初步探讨阶段,尚未就投资协议达成一致,尚未履行有关各方内部审批及有关行政审批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计划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轩松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

四、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人民币9.77元/股。

五、 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1,625,695,074.01元,回购股份166,34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4%。

六、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来实施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

八、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二个月。

九、 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2017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股权转让予林芝腾讯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轩松、张轩宁先生与腾讯签署《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张轩松、张轩宁先生拟以8.81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230,586,026股、247,937,080股(即合计478,523,106股)公司股份予腾讯,转让价款分别为2,031,462,889.06元和2,184,325,674.80元。目前该事项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交割。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和董事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战略管理层、核心管理层、重要经营层及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二、股份回购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 B881877718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期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将依法撤销回购专用账户。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