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8-00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综合楼会议室召开,谭忠豹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刘卫华董事委托高明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李明强董事委托谭忠豹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汾酒、竹叶青品牌传播策略及预算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强化品牌推广传播联动效应,会议同意实施公司2018年度央视、卫视、重点市场、国际市场等广告传播项目与新媒体营销、地面推广、展会、体验项目等品牌传播策略,费用预计4.6亿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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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
以服务营销、强化科研、保障生产、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原则,会议同意实施综合活动中心、销售中心、酿酒机械化、锅炉烟气余热再利用、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建设项目及全渠道营销平台等信息化项目,费用共计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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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国藏汾酒酒库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国藏汾酒酒库工程已交付使用,根据专业造价咨询公司的项目审核报告,会议同意追加该项目投资金额共计1571.03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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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2017年度青花汾酒年终返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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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2017年度经销商、专卖店客户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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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2016至2017年周期半成品酒报损的议案》;
公司进行了周期盘库,因自然损耗等原因,会议同意对2016至2017年周期半成品酒进行报损,金额共计1622.4511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因标准变更报废包装材料的议案》;
多年来包装材料标准变更、标识变更致使无法成装、销售,会议同意报废相关包装材料金额共计1298.8448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李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未发现所聘人员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聘任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2、所聘人员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3日
附:公司新任副总经理简历
李俊,男,1974年12月生,山西汾阳人,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5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营销处副经理、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公司经理、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村酒销售公司总经理、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总经理、山西事业部总经理(兼)、山西杏花村竹叶青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世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武世杰先生减持股份3750股,未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武世杰先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了公司股份370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接到武世杰先生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持有山西汾酒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名称。
副总经理武世杰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武世杰先生于2015年7月在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维护汾酒股价稳定,坚定发展信心的倡议书”的提议下从二级市场买入15000股山西汾酒,持股比例不足0.0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武世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75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武世杰先生未减持过汾酒股票,也未做出过任何承诺。
以上内容见公司2017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武世杰先生于2018年1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0股,未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交易均价63.73元。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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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减持结果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