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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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裁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的资产配置、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择机根据市场价格处置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股票(创新股份的股票代码为002812,若在授权期间创新股份发生除权事项的,则处置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择机处置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股票,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的股票处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财务投资收益,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风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流动性较强的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风险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2 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8年1月26日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裁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的资产配置、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择机根据市场价格处置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股票(创新股份的股票代码为002812,若在授权期间创新股份发生除权事项的,则处置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择机处置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股票,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的股票处置完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

本次处置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前公司持有创新股份2,948,500股,占其总股本的2.16%,为公司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737万元。

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处置方案

1、交易时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不超过100万股创新股份的股票处置完毕;

2、交易数量:不超过持有的100万股创新股份股票;

3、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若在授权期间创新股份发生除权事项的,则处置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本次出售创新股份股票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处置该等股份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较大,具体的收益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该股份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财务投资收益,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风险投资。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目的:为提高财务投资收益,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实施主体: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通过货币资金方式直接投资;

4、投资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5、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基金投资(包括并购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6、投资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有效;

7、审批程序:上述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操作,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保证风险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风险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投资情况:授权公司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事项由公司总裁决策后实施;

2、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十六个月内;

3、授权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是否获得收益,以及收益回报率暂不可预期;

3、投资退出和收益的实现将受到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制定详尽的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以应对该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风险投资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进行本次风险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风险投资,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风险投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15:00至2018年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18年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授权公司总裁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要求,议案1、议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2月8日(星期四)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8年2月8日(星期四)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2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通讯邮箱:chenjiemin@shunhaostock.com

联 系 人:陈洁敏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