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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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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0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拥有1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1亿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申请办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湖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湖支行拥有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5,000万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申请办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拥有2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2亿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 关于申请办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拥有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5,000万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县分公司的议案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落实新五丰与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衡阳县人民政府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合作协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公司拟设立衡阳县分公司。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衡阳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6、关于审议设立“工程物流部”的议案

为更好地归口管理公司新建、改造、扩建、维修、技改等基建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拟在公司总部设立“工程物流部”。

工程物流部主要职责:

(1)对公司的工程项目行使管理、监督职能;

(2)参与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对新、改、扩建项目及维修、技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

(4)协调和衔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关系;

(5)负责公司物流运输的统筹管理工作。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0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衡阳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落实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与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衡阳县人民政府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合作协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新五丰拟设立衡阳县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县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衡阳县西渡镇西渡向阳南路7号1栋308室

4、拟定经营范围:畜牧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8年1月26日,新五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县分公司的议案》。

本次新五丰设立分公司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落实新五丰与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衡阳县人民政府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合作协议》。

2、存在风险及对新五丰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授权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五丰董事会同意授权新五丰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等)。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 报备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18-00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263号)(以下简称“《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公司收到《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立即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所提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组织回复工作。由于反馈意见所涉及事项较多,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已过,标的公司需进行补充审计和更新财务数据,预计无法(收到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按时提交相关反馈回复材料。

为更好地完成反馈回复工作,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回复反馈意见(自规定的反馈回复到期日起算,2018年3月16日以前),待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相关材料补充完善之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