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孙在福先生、张广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收到东兴证券的《持续督导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原已指派了保荐代表人孙在福先生与张广新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东兴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孙在福先生与丁雪山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丁雪山先生将接替张广新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东兴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丁雪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自2018年1月29日接替张广新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孙在福先生、丁雪山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丁雪山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百合花、凯莱英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三安光电、新北洋、渤海活塞等再融资项目。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所述事项仅是各方合作的原则性、指导性文件,不涉及费用及款项的约定和支付。
2、《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各方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关
负责人:涂高坤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2、企业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负责人:舒兆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563865H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2001房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负责人:舒兆平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联系总公司业务。
3、单位名称: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000796247673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之1号402房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周力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70年01月14日
业务范围:贯彻政策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咨询服务,维护权益,反馈信息,提供建议,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上述各企业单位主体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于2018年1月29日在广州市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战略性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
当前,我国在新能源电动汽车研发及规模应用方面处于全球第一梯队,动力蓄电池产业规模和出货量保持全球领先,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但随着发展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即将迎来动力蓄电池的大规模退役(2020年累计退役动力电池将达20 万吨) ,如不妥善处置将对环境带来巨大影响。而当前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已成一个亟需破解的课题。
为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计划近期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并部署在全国启动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希望广东能够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为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工作推进,积极探索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循环梯次利用及后续无害化处理的管理机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与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光华科技本着“政府引导、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二)主要内容
1、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的管理机制与模式,助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2、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在通信等领域梯次利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3、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后的回收处理机制及无害化处理技术标准体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该协议内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公司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方面的技术优势,完善锂电池材料产业链,形成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完整闭环,切实提升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建设及运营能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战略合作协议》是各方合作的原则性、指导性文件,不涉及费用及款项的约定和支付。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