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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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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0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17年业绩预计亏损约在23.7亿元到28.4亿元之间。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约在20.4亿元到25.1亿元之间。

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3.7亿元到-28.4亿元之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4亿元到-25.1亿元之间。

3.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343,537.93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5,587,328.7元

(二)每股收益:-0.249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受2017年光伏市场行情下滑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市场售价及销售毛利率下降,同时由于境内电站受限电影响、境外光伏电站受绿证市场交易量下降影响,导致公司资产减值金额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非经营性损益主要由处置非流动性资产亏损、计提小股民诉讼赔偿等影响所致。

四、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

(一)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月 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0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17年5月3日对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0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欠佳,同时公司因2016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受限,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致使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到期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

一、银行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银行贷款等债务42,582.58万元已逾期。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共计31,484.2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11,098.33万元。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银行逾期债务,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将根据逾期债务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0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103,057,396.1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近期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103,057,396.10(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其中主要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案件基本情况表

二、主要案件的情况说明:

(一)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于我们财务状况和ST公告,援引合同条款中的重大情况变更而要求解除合同,提前还款。2017年9月14日,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支付支付原告加速到期款,共计人民币25760100元(其中包括应付租金人民币28780000元,留购价款人民币100元,扣除保证金人民币3020000元);

(2)判令被告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自合同加速到期日2017年8月7日的次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3)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原告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尚未判决。

(二)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方: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租金提前到期,实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担保权。2017年10月31日,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解除融资租赁合同;(2)判令返还设备;(3)判令支付124414656.72+利息;(4)违约金1373306.55;(5)实现债权的费用;(6)拍卖;(7)连带责任;(8)应收账款优先受偿;(9)股权拍卖受偿;(10)诉讼费。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尚未判决。

(三)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华星电力(常州)有限公司、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方:华星电力(常州)有限公司(被告一)、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营口华信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四)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及国电光伏于2016年5月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原告受让国电光伏对被告一的全部债权。后因国电光伏拟转让所持有的被告一的51%的股权,故原告委托国电光伏在转让股权的同时一并处理债权回收等事宜。2017年1月,国电光伏与被告二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国电光伏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签署《还款担保协议》。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375696377.42元;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二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必要诉讼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已开庭,正在审理过程中。

(四)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诉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方: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有建设工程合作,现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90105650元;

(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5628152.91元(合计195733802.91元)。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

(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诉孟广宝、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武安市圣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被告方:孟广宝、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武安市圣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要求支付授信额度协议项下信用证到期涉及的本金与利息共计1.77亿元人民币。2017年11月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本金169022284.6元+利息7466634.04元;(2)律师费2940288元;(3)太仓土地拍卖优先受偿;(4)、武安圣莹电站设备拍卖;(5)武安圣莹、精河海鑫股权拍卖;(6)所有被告人承担连带责任;(7)诉讼费。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尚未判决。

(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与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一直存在业务往来,后八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2017年11月3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货款人民币73093123.86元;

(2)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起算日期为2017年6月1日,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75%计算,利息损失暂时计算至2017年10月25日(共147天),共计1398281.47元;

(3)判令四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该案件已证据交换,尚需再次开庭。

(七)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被告方: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0日,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约定于同日终止双方签订的《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2018年1月8日,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返还投资款纠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向原告返还投资补助款15151747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3815.97元;

(2)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已开庭案件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2、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