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8-00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17年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37,000万元到69,000万元,同比增加35%到65%。

2.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29,000万元到59,000万元,同比增加25%到5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7,000万元到69,000万元,同比增加35%到6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9,000万元到59,000万元,同比增加25%到50%。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027.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994.08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 钱塘印象与浦江绿谷一期本期集中交付、荷塘月色等存量销售同比增长,致房地产销售利润同比增长;

2. 联营企业杭州滨江商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华家池项目年底实现交付,本期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预计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计提预计负债同比减少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业绩预增构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8-00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约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控股”)于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交易对方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7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俞小平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业管理;汽车、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房屋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法律事务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着眼长远,稳定合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双方以发展的眼光进行合作,从长远利益出发,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与运作平台,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寻求合作项目,挖掘内部潜力,共谋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合作方式

经双方前期沟通,乙方拟通过资产支持计划方式分期给付甲方保险资金(资金规模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协商后确定),支持甲方在多领域开展投资建设,并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保险资金支持重大投资项目的运作机制,深化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2、融资成本

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以甲方提款时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双方协商一致的利率条件为准)。融资成本包括:托管费、第三方机构尽调费、评估费和保险费等。

3、融资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4、还款来源:甲方商业不动产的租金收入。

5、提款方式:一次性或分次提款。

(三) 合作机制

为推进双方合作事宜,双方高层不定期进行互访和会晤,同时各自指定联系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

甲方指定联系人:许杭 倪龚炜

乙方指定联系人:姜贵渝 何泽奎

(四)其他

1、双方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及保险资金投资的合规要求,从法律、信用评级及财务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为进一步防范和分散项目建设、运营和资金投资过程中相关风险隐患,甲方应积极向中国人保集团及其下属机构投保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账户安全险、履约保证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工程险、责任险、各类意外险等险种,费率按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费率执行,具体以甲方与中国人保集团及其下属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双方承诺对对方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将该信息提供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本协议旨在建立双方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针对具体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6、本协议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8、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中长期项目建设提供较长期限的低成本资金来源。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数据+金融+贸易”发展战略。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公司将视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