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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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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8-010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收购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交易合同,也未履行相关程序,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目前双方就交易条件、交易价格等进行磋商,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日开市起紧急停牌。并于2018年1月17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事项为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利百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余仲兴

4、成立时间:2014年8月6日

5、住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民主村

6、股东及持股比例:余仲兴77.95%、张宝家12.25%、余柯均4.90%、罗磊4.90%

7、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安装、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型垃圾热解气化处理成套装置,应用于中小城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分布式、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二、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本次拟收购事项中涉及本公司的相关资产、交易价值、净资产、营业收入均不超过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5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与交易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交易合同,也未履行相关程序,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目前双方就交易条件、交易价格等进行磋商,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有关各方正在进行方案论证,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8-01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收购资产的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百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关于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及标的资产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相关情况。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合理性。请补充披露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交易作价情况及依据,并结合财务数据和业务情况说明交易标的存在的经营和财务风险。

三、关于交易标的历史沿革。根据相关公告,标的公司成立于2014年,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和交易对价。

四、关于收购资产的必要性。根据相关公告,交易标的主要产品为小型垃圾热解气化处理成套装置,请补充披露:(1)收购标的资产的主要意图;(2)标的公司属于何种行业,你公司在该行业的业务、技术、人员等储备情况;(3)该项交易对你公司未来业绩和经营的影响。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2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 月31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