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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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尔佳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拟资助企业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符合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拟资助企业资助条件,公司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并已收到补助款人民币54.6万元,上述补助资金已于2018年1月30日到账。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也不具有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收入54.6万元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2018年度利润额人民币54.6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尔佳公告编号:2018-00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尔佳”)分别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9,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将委托理财的购买主体范围由公司及西安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月14日止,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调整委托理财购买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及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博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特尔佳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2、产品简码:TGG180268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评级:一级(低)风险

5、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29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3月30日

8、产品期限:60天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浮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0.30%至4.15%

10、收益支付:

(1)本金支付:银行到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延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则平安银行对投资者归还本金,并在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2)收益支付:银行到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延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平安银行计算收益后于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或银行指定的存款收益派发日内将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产品的投资对象: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8年0268期人民币产品是结构性投资产品。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存款存放于银行,银行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利率衍生产品相挂钩。

13、风险提示: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计划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产品到期时,平安银行承诺本金保证。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对收益存在决定性影响,该价格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安银行对挂钩标的的未来表现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收益。

(2)产品计划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计划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单期产品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单期产品发行,或者单期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该单期产品的规模上限,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产品计划,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产品计划不成立风险:如单期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该单期产品的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计划,平安银行有权宣布该单期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产品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

(5)利率风险:本产品计划项下每个单期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各单期产品成立当日平安银行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资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单期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流动性风险: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资期内,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而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和赎回。

(7)信息传递风险:产品成立、产品终止、产品清算等事项,平安银行将通过平安银行网站(www.bank.pingan.com)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或通过客户经理告知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平安银行网站或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9)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及约定的产品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产品计划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世纪博通购买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宝溢融”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宝溢融”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

2、产品简码:宝溢融B2机构5(1803001FB271)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评级:一级(低)风险

5、产品金额:人民币1,810万元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30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4月3日

8、产品期限:63天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0%

10、收益支付:理财份额赎回退出时,江苏银行将应分配给客户本金与理财收益(如有),于理财份额赎回退出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产品的投资对象:产品所募集的本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其组合。

13、风险提示:

(1)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其组合。如投资标的主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则投资者收益部分将可能遭受全部损失。

(2) 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江苏银行亦可能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3) 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受到不利影响,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4) 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现,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 流动性风险:客户申购资金只能在说明书约定的时间确认份额,份额确认后在运作期限届满后方能赎回退出。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 再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内,江苏银行有权在约定条件下提前终止,一旦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期将少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 信息传递风险:江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相关约定及时登陆江苏银行相关网站或向当地销售机构查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 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甚至造成理财本金的损失。

(9)相关提示: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是,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为零。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认购上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3,81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认购申请书及说明书、业务回单;

2、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宝溢融”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认购申请书及说明书、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