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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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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8-1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代码:000056、200056)自2017年11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1月1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2018年2月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且尚需与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经信委、深圳市外管局等若干监管机构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公司预计无法于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

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将在2018年5月1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88),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因个人原因正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经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协商,共同推举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小海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直至郑康豪先生能正常履行职务为止。公司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目前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如有进一步进展或者发生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