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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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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公告编号:2018-00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号),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