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 01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兴合”)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向五矿信托申请人民币15亿元借款,用于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西甸村 HIJ 地块(即北京中粮瑞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与五矿信托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正德兴合向五矿信托申请的1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77号,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正德兴合100%股权。
截至目前,正德兴合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正德兴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五矿信托签订《保证合同》,为正德兴合向五矿信托申请的1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15亿元。
3、担保范围:《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因违反《信托贷款合同》而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五矿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五矿信托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同意:(1)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五矿信托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五矿信托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3)《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正德兴合申请的1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北京中粮瑞府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持有正德兴合100%股权,正德兴合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012,37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71.8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12,370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