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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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独立董事王松林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月3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3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晓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有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00%,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25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王松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04)于2018年1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征集时间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独立董事王松林先生。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6,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4,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6,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4,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6,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4,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议案全部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腾、刘宇华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8年1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8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 年 7月10日起至 2018年 1月 10 日止)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18年1月1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的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及时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