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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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8-003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2017年11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陈伟雄先生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增持公司1,796,608股股份,增持金额合计3,629.1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增持数量及说明:

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本次增持实施前,陈伟雄先生持有公司71,0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增持完成后,陈伟雄先生持有公司72,856,6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后续增持计划

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陈伟雄先生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陈伟雄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8-004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0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文中控股股东承诺增持比例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原文:

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陈伟雄先生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

更正后原文:

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陈伟雄先生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8-004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2017年11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陈伟雄先生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增持公司1,796,608股股份,增持金额合计3,629.1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增持数量及说明:

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本次增持实施前,陈伟雄先生持有公司71,0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增持完成后,陈伟雄先生持有公司72,856,6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后续增持计划

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12日,陈伟雄先生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陈伟雄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