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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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9证券简称:集友股份公告编号:2018-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志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集友股份”) 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4号文核准,同意集友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集友股份于2017年1月18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5,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7,116,707.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883,292.90元。该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001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注:烟用接装纸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2,623.00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故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数额调减为125,933,292.90元。

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烟用接装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如下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投资 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三)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集友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集友股份业务发展的需要,且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2)集友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集友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集友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集友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