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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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魏学峰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张翀宇、董事赵红霞、独立董事陈永宏、独立董事陈建勋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晓琳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副总裁王永胜、财务总监张红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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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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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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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项义海、单润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 2 月 5 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的函,生物控股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的本公司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8%)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18年2月2日解除质押。生物控股于2018年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证明文件,目前已办理完毕上述股票解除质押的手续。
截至2018年2月5日,生物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94,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46%,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57,696,000股,占生物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61.3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2%。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