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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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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情况的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8-00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17:0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召开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就公司近年现金分红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与媒体、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英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专项说明会。

在本次说明会上,公司首先介绍了目前经营及近年现金分红情况,并随后回答了媒体及投资者的提问。现主要整理如下:

一、公司介绍目前经营及近年现金分红情况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已形成以冰柜、冰箱、生活电器等家用产品为核心业务,以商用冷链产品、冷链物流装备、超低温设备、洗衣机、空调、自动售货机等为发展业务,以新能源电动工具车、新能源家电为未来业务的多层次、多梯度产业格局。

围绕“打造制冷主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战略,澳柯玛不断拓展制冷产业领域,形成了涵盖通用(家用)制冷、商用冷链、生物冷链、超低温设备和装备、冷链物流等的全冷链产业体系,基于此公司正式推出了“互联网+全冷链”战略,并确立了通过智慧冷链、智慧家电、智能制造“三智”工程及O2O营销平台,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推动公司业务模式和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最终实现全冷链的战略布局。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近几年,公司一直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是根据章程规定,公司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并据此规定了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基于公司近年来合并未分配利润一直为负数(截至2016年底,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2081.15万元),根据上述章程规定的孰低原则,公司并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条件,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之所以制定如此分红条件,主要是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在当时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基于审慎原则,为避免出现利润超分情况,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现金不足而制定的。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在历次年度股东大会前,举行了投资者业绩说明会。

为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公司积极实施非现金利润分配策略,2012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当年股价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2017年7月下旬,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回报股东,完善分红机制,经公司董事会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部分股东沟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等各方的意见,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启动了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工作。本次章程修订删除了有关利润分配“孰低原则”规定,并调整了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为公司今后实施现金分红扫除了制度障碍。根据新修订草案:“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时。公司应当以现金形式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上述章程修订事宜已于2017年8月17日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章程修订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起,公司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二、媒体及投资者的提问与回复情况

1、澳柯玛公司16年底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7.28亿元,用于全冷链项目建设和线上线下营销平台建设,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怎样?新项目建设是否对资本开支及现金流有更多的要求?

公司收入组成部分还是以冰箱冰柜,冰箱市场17年表现较为低迷,并且原材料及汇率对行业盈利有明显压制。您认为,2018年冰箱冰柜行业发展及公司自身盈利走势预期怎样?是否会影响公司未来的现金分红计划?

答:为实施公司“互联网+全冷链”战略,推进公司转型升级,2016年底,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295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4,681,269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8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新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以及线上线下营销平台项目,分别从研发能力建设、营销能力提升和智能制造保障等三个方面推进公司全冷链业务发展,该等项目对公司“互联网+全冷链”战略的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均尚处于建设期,项目进展为: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已经建成部分生产线并投入使用;新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已经部分建成投产;线上线下营销平台项目方面,目前公司赢商汇平台已正式启动,B2B商城、B2C商城、微商城、分销商城等都已全面上线,O2O体验店也开始在全国逐步落地,标志着公司整合线上线下推进新零售的全面开始。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超市、便利店和酒店业、新零售的快速发展,使得市场对冷链产品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冷链商品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积极实施“互联网+全冷链”战略,紧紧抓住冷链产品难得的市场机遇,积极推动上述募投项目建设。短期内上述新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公司资本开支及现金流产生一定压力,但由于实施上述项目主要是利用募集资金,加之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且相关项目并非一次性投入,而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产业升级,无疑对公司未来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公司核心产业为制冷产业,诚如您所说2017年冰箱市场表现较为低迷,并且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再加之汇率波动影响,确实给整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压力。我们预计2018年冰柜冰箱市场受消费不振、需求低迷等因素影响,行业面临较大的压力;同时,大宗原材料价格仍将高位运行,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2018年无论是行业还是公司都面临着较大经营压力和竞争压力。面对艰难的行业环境,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互联网+全冷链”发展战略,以消费升级为信仰,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不断调整产品及产业结构,推进高附加值新品的研发与布局,提升品牌溢价能力,以期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针对现金分红,公司将根据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积极履行现金分红义务。

2、澳柯玛股东存在大额减持的行为,是不是对公司没有信心?三年不分红,这些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一直未减持,经过我们的沟通,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并积极支持公司的发展,近年他们还通过参与公司增发的形式来增加他们占有的股比。另外,公司这几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把流动资金都投入了生产经营方面的周转。

3、在去年的公告中,我们看到,澳柯玛成立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成立金融公司是什么目的?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也请向投资者介绍一下。

答:2018年1月,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与其他有关各方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设立这个公司的目的:由于近年来公司的商用客户、商用产品、商用冷链的客户销售比重逐渐增长,智慧冷链、自动售货机这些相关的产业客户越来越需求借助于融资租赁等方式跟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逐渐提出了融资租赁额每年要增加的要求。基于此,公司参与出资设立了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将优先支持本公司现有产业发展,有利于公司上述相关产业借助融资租赁等金融手段实现快速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司“互联网+全冷链”战略的落地实施。

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上级主管部门、媒体以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